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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来源:陕西知名律师
[导读]: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财产进行划分和约定的重要法律行为。为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权益保障性,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全面准确列明财产清单、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符合法律规定等。

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 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协议中应详细记载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证明签署协议的主体适格。

2. 全面准确列明财产清单: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应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点,并具体明确每一项财产的权属状态、价值评估等,避免遗漏或模糊不清导致后续纠纷。

3. 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签订协议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误解等情况存在,且需经双方签字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被迫或者欺骗对方签订协议。

4. 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例如,不得通过协议剥夺配偶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等。

5. 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以便于证据保存及执行。

6. 咨询专业律师:鉴于婚内财产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单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就财产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或分割。对于单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其效力主要取决于另一方是否知情并同意或者事后是否进行了追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仅有一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并且没有得到对方的明示或默示同意,该协议不具备合同的成立要件,一般情况下应视为无效。若一方在签订协议后,通过实际行为履行了协议内容,或者明知协议存在而未提出异议,并以其他方式予以认可,可能被视为对该协议的事后追认,此时该单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4. 对于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单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通常不具有效力,但在特定条件下,如果得到了对方的事后追认,可能存在有效的情形。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签订书面协议,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自由处分其财产权利的表现,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协议内容公正合理、程序合法有效,以切实维护自身及对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也是确保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得以顺利履行的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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